2012年09月12日 10:06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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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一个医院担任院长的纪维华与担任科室主任的徐宝凤夫妻二人涉案总额高达670余万元 图为涉案首饰。
“一个医院一干一辈子,一个岗位一呆几十年”,医务人员几乎不“流动”。32件35人医疗领域职务犯罪表明——
医疗行业易形成“不挪窝的腐败”
医疗领域腐败是个顽疾,一直没有得到较好“根治”。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立案查处的32件35人医疗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表明,医疗领域腐败主要呈现三种类型,具有共性,根源在于“一把手”权力过大,监督流于形式,还有医务人员不流动,形成“不挪窝的腐败”。
三种腐败类型
据办案人员介绍,32件35人医疗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三种类型,每一类都具有相似的共性。
“一言堂”型。“一言堂”即“家长”制,是一种一人独大的武断式掌权行为。医疗领域各单位有其特殊性,无论业务、人事还是财务都有很强的独立性,与外界鲜有往来,就像一座封闭的堡垒。正是由于这种特殊性,无论是外部还是内部的监督机构、监督力量,都很难对掌权者形成强有力的监督。
苍山县中医院原院长龙学全,是一位从乡镇卫生院普通医生走上县级医院的“一把手”。2004年在担任中医院副院长时,他就将医院要害部门的权力揽在手中“从中牟利”,“家长”制的管理模式从那时起已在其身上暴露。到了“扶正”任院长之时,更有过之而无不及。2010年6月,龙学全案发。2012年8月,临沂市中级法院认定龙学全担任中医院副院长、院长期间,贪污公款151余万元、受贿43.5万元、挪用公款165万余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办案人员介绍,在立案查处的35人中,单位“一把手”有10人,从这10人的犯罪情况看,基本都属于“一言堂”型犯罪。“医院的掌权者若想搞‘一言堂’,基本是一搞一个准。”
“潜规则”型。“潜规则”在多个行业流行,不少人对此甚至表示认同,见多不怪。在医疗领域,“潜规则”甚至是公开或半公开的“秘密”。比如:病人要动手术,亲属不给主刀医生送红包或请吃饭,心里就不踏实;药品业务员上门推销业务,不给“说了算”的领导送上感谢费,生意就别想谈成;想进医院上班还想占个编制,不到领导家中“坐坐”,即使有业务专长也担心没戏……“潜规则”下的一方与另一方基本形成了一种默契:有“行规”按“行规”办,无“行规”按约定办,可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2004年到2010年间,临沂及济南的两家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到临沂市肿瘤医院联系业务,必先到时任院长的马幼平那里“意思意思”,双方心照不宣。临沂市兰山区法院经审理认定他共从上述两家医药公司医药代表手中收受106.9万元、4000美元。2010年12月,马幼平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蚁贪”型。“蚁贪”,尽管每次并不起眼,但又源源不断,累积起来却不是一个小数目,这样的贪贿就像温水煮青蛙,慢慢将贪婪者拖入犯罪深渊。王平原是费县医院外四科主任,在当地是一位很有名气的外科医生。平时做骨科手术常用到一种钢板。生产这种钢板的厂家省内就有好几家,用哪一家的由他这位主刀医生说了算。纪某是济南生产这种钢板的厂家经理,每次来费县推销时,一定要到王平这里和他“打声招呼”。只要这个“招呼”一打,基本连正常的招标程序都免了。据案发后统计,王平7年时间共分71次从纪某手中收受33.88万元回扣。如果将这笔贿赂分成71份,每一份也可能“并不起眼”。2010年12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平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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