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网讯(记者白云)驴友出行,为节省路费,有人选择搭车。但是搭车也得看地方,高速公路可不能随便拦车。10月21日,高速交警秦皇岛大队及时发现制止一起驴友高速路上搭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10时许,大队教导员张哲在路面巡查时,在巡逻至沈阳方向281公里处时,发现一男一女两人向路面高速疾驰的车辆挥手,于是立即上前制止其危险行为,经过简单了解情况后,将两人带至山海关警务站进行询问。
经询问得知,赵某,男,西安某大学学生,李某女,沈阳某大学学生,两人为中学同学,10月19日,两人约定各自搭车到北戴河旅游,在北戴河玩3天后,决定搭车去沈阳,但是,从北戴河所搭乘的车辆由于要到山海关区接人,便将他们放在距秦皇岛东出口附近越1公里的地方,张哲教导员发现时,他们已经在这里等了半个小时,但是没有一辆车理会他们。
了解情况后,张哲教导员对两名大学生的危险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搭车旅行要注意选择合适的地点、合适的车辆,以不影响交通秩序和保障自身安全为前提。两名大学生对民警的热心帮助和教育表示感谢。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山海关服务区,为他们搭乘一辆开往沈阳的大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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