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五泉山人 于 2012-9-17 12:11 编辑
问题就出在王廷赞砸出去的四万两银子数目过多。在清朝布政使是从二品官,一般来说年俸是一百五十两左右,有一百五十斛的米。此外清朝后来还有养廉银,但各省不一样,甘肃地瘠民贫,官场清苦,王廷赞作为一省之布政使无论如何也捐不出四万两私银。这不得不让乾隆产生怀疑。
乾隆顺藤摸瓜,他敏锐地感觉到在此之前,甘肃的“捐粮入监”异乎寻常地持续了七年,其中必有猫腻。
什么是捐粮入监呢?在清朝,每逢有大事,比如说康熙时期平定三藩,收复台湾,或者说有灾荒要治理黄河,这时,如果国家财政困难,那么朝廷是允许捐官的,就是可以花钱买官做。也可以捐名号的,比如为父母捐什么夫人之类的;此外还有捐监,就是交一定的钱,获得国子监监生的名分。
这个制度从乾隆三十九年开始甘肃就一直没停过,历年的捐赈,在放粮的名义下,任意开销,实际上是完全融入到各级官员当中去了。王廷赞接任以后仍然用这种办法。
结果一清查,王廷赞的前任王亶望的事就给抖搂出来了。此时,已远调浙江升任巡抚的王亶望在办理浙江海塘工程期间,也主动捐献出私银50万两,引起了乾隆皇帝深深的怀疑。于是,乾隆皇帝一面集重兵于兰州,镇压苏四十三起义;一面又在甘肃拉开了追查地方官员冒赈侵贫的内幕。
乾隆三十九年,王亶望给乾隆上奏章说,甘肃这些年连年大旱,百姓饿死不少。因此请示朝廷,在当地开展捐粮运动,捐得多的富户可以取得“监生”资格。对救灾一向大力支持的乾隆批准了王亶望的建议。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王氏却只收银子,不收粮食。数年之间,就筹集了上百万两白银。这笔钱他一分也没有用来救灾,而是在命令各级政府编造假账报销后,与各级官员私分掉了。
在贪污大量银两的同时,王亶望不断上奏朝廷,说他办理捐粮事宜,救了多少灾民,灾民如何流着泪感谢皇帝,感谢朝廷,纷纷称赞大清王朝好。这样的奏折哄得皇帝心花怒放。乾隆四十二年五月,乾隆因王亶望办理捐粮“有功”,一道谕旨将其调往浙江升任巡抚。
此后王廷赞接任甘肃布政使后,虽然发现了监粮折银不符合“捐监”的规定,他也曾与总督商议,欲请停捐,但终究经不起利益的诱惑,非但不据实陈奏,反而又将私收折色一事,由各州县办事改为兰州知府总办,变本加厉,复蹈泥潭。
捐出银子的王廷赞不知大祸临头,在赴避暑山庄觐见乾隆时,立即被逮捕审讯,他在百般抵赖后终于揭发了甘肃官员集体冒领贪污赈灾款项的事实。此后被称为清代第一大贪污案的“甘肃冒赈案”渐渐浮出水面。
最后核实,在这七年当中甘肃省总共卖了27万多名监生,收的银子理论上讲大概有1500多万两,其中官员侵吞了290多万两。事发以后,王廷赞被判斩立决,总督勒尔谨赐自尽。
在今辽宁省绥中县有王廷赞祖坟所在的王氏墓园,异乎寻常之处,就是为王氏家族带来殊荣的王廷赞死后未能葬入墓园,而只是葬在墓园外东侧山坡上。原因是他的下场是世俗忌讳的“横死”,所以未能葬入祖茔。
还有一个著名人物重修过“永济桥”,他就是著名的左宗棠。
左宗棠于同治十年(1871年)10月,从静宁进驻安定(今定西市),为了加快调动大队人马,转运军需,传递文书的需要,对安定境内的道路进行修筑。
其间工程量最大,历尽艰险的地段当属西巩、青岚山交界处山路及宋家沟的“永济桥”地段,除了山道盘绕的修筑,主要工程是彻底修建“永济桥”。工程完毕后,幕府请左宗棠做记,但左帅说:“掠美沾名,吾不为也,但名之曰永定”(见《甘青宁史略正编》卷十九)。以前的王公桥每遇山洪便坍塌了,反反复复,重修过许多次,但在左帅砖石为拱,彻底改建并命名“永定”,此后四十多年安然无恙,但安定百姓还是固执地把那座桥叫王公桥,或许还在感慨那个叫王廷赞的人从清官到贪官的蹉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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