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载于《山野》杂志2019年4月刊 ◤ 文 / 张志坚
户外哲学是户外运动中涉及的哲学问题,或者说是户外运动的根本问题。总体上,包括户外世界观、户外价值观、户外人生观及其方法论的问题。
户外世界观
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更是户外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
户外运动的主体是人,场地是自然,缺一不可。因此,从事户外运动的人,会把自然看成和自己同样重要的存在,因为没有了自然,就没有了户外运动。
人是自然界孕育并演化出的一种具有特殊异化(反自然)能力的生物,如果把人和自然看成一个系统,则该系统应该按照自然规律自然演化。如果因为人的行为使这种演化不能继续,或者偏离规律,则是破坏性的活动,不可持续并招致惩处。
因此,户外运动应以不破坏自然生态为前提,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敬畏自然,就是要由思想到行为对自然具有一种“又敬又怕”的态度,也就是所谓的“敬畏之心”。心存敬畏,才能“小心谨慎、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有了敬畏之心,才能做到尊重、顺应、保护。
户外运动与其他体育项目一样,都不产生物质性产品。
从物质的角度而言,运动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这也是很多以GDP为主的地方不重视体育的原因之一)。
但是,人是一种有思想的动物,在解决了温饱以后,就会产生精神的需求,这也是人与一般动物的区别之一。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在1943年提出:人的需求其实是有层次的,由低到高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
户外运动不仅能满足人类个体不同层次的需求,更重要的,户外运动本身是一种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体现,是一种个体乃至社会精神的体现。
户外运动体现的精神有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三点:首先体现了探索精神。户外运动是在自然场地进行的体育运动,有很多风险和未知因素,世界上也没有完全一样的自然场地,这就决定了户外运动的探险(探索)性质。风险的存在,未知领域的存在,是户外运动魅力存在的前提。在后工业化时代,探索精神尤其显得珍贵,它也是人类独有的创造性的表现之一,也是人类永远优于机器(包括人工智能AI)的表现之一。
其次,户外运动还体现了团队精神,因为个人的能力和智慧是很难抵御自然界的风险和威胁的,为了安全的需求,人们需要组队完成探索的过程。在一个团队中,尤其是面临危险的环境时,个人的意志需要符合大多数人(集体)的利益,这就需要有牺牲、有奉献。和平年代,户外运动所体现、培养出来的这种团队精神,是很难用其他方式得到的。
拼搏精神也是户外运动的重要体现。远离现代文明,在许多极端情况下,需要每个人乃至集体付出平时难以达到的努力,这就是拼搏。拼搏就是尽最大的努力,不顾一切地积极努力。
自然不仅给予了人类生产、生活资料,在解决基本的温饱以后,也慷慨地馈赠给人类精神食粮。 户外价值观
户外圈里的真善美
黑格尔说过,“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理性的最高行动是审美行动”“真和善只有在美中才能水乳交融”。
“真善美”是户外运动的基本价值,而欣赏和享受是对户外运动基本价值的追求。
通过人类感官产生的对美好事物的内心共鸣和心理愉悦,这就是欣赏。大自然是美丽的,在自然场地中从事户外运动的人就具备了欣赏大自然的条件,因此,人们愿意走向大自然。
而享受是指人在物质上、精神上得到满足。就户外运动而言,享受主要指身体上、精神上得到的满足。在户外运动中,在一定的限度内,体验度与享受感成正比,这就是为什么“越虐越幸福”的理论原因。
除此之外,户外运动的价值还体现在户外人生观上。如何对待人生,人生应该怎样度过?这些都属于户外人生观范畴。
通过户外运动,品鉴和践行自然界、社会中的真善美;通过户外运动,提高人生追求,修炼人性,完善自我,都是户外运动的价值所在。
户外运动所体现的探索精神、团队精神和拼搏精神,在户外运动中既具体又普遍,很容易使抽象的精神具体化、实物化、过程化,使户外运动参与者能很真切地感受到,并不可避免地参与锻造精神的过程中,从而传承和发扬这些精神,这对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是一个巨大的贡献。
通过户外运动,传承和发扬户外运动的精神,是户外运动的社会精神价值。 户外人生观
既普遍又独特
“爱生活、敢挑战”,是户外运动的普遍人生观。
因为户外运动不是人类生活必须的要素,它是为了提高生活品质、追求更具风采的人生而进行的一项与大自然密切相关的活动。
“爱生活”,包括爱自然、爱自己、爱社会。“敢挑战”,是爱生活的具体体现。 户外运动按照性质,可以分成探险类、竞赛类、挑战类和休闲类四类。从参与的广泛性和技术难度来说,这四类户外运动从上至下难度越来越低,参与的人数越来越多,组成“金字塔”型。
因此,除了上述“爱生活、敢挑战”的基本人生观外,不同户外运动类型还有一些独特的人生观。
户外探险、户外挑战类活动的人生观体现在:“不功利、爱生活、敢超越。”“因为山在那儿”这句名言有两个基本含义:山在那儿,我想去看看,这是“爱生活”;山在那儿,我没上去过,我想去试试,这是“敢超越”。要超越别人,我得计较山的数量、高度和登山的方式;而不功利,又要求我们不要过于计较“功利”,这就是一对矛盾。如果把“功利”仅限于“敢超越”的范畴,还是属于户外运动的人生观的。如果把“功利”扩大到物质的范畴,就不是户外运动提倡的人生观了。
户外竞赛的人生观,是在“爱生活、敢挑战”的基础上,加上“更快、更高、更强、更美”。
前三个“更”,是“敢挑战”在竞赛领域中的具体化,既是与对手的比较,更是与自己的比较。后一个“更”,是“爱生活”的具体化。“更美”不仅体现在赛道上,还包括竞赛形式、竞赛过程、竞赛状态,简言之,就是把内在的美通过竞赛的形式表现出来,以达到内在与外表美的统一。真、善是美的前提和基本要素。
户外休闲活动的人生观,是在“爱生活、敢挑战”的基础上,更加体现出对于“自由”的追求。
“休闲”是一种放松的状态,因此,它是一种“无责任、无压力”的状态,是工作之外的事情,也是一种相对“自由”的状态。“爱生活、敢挑战、享自由”,应该是户外休闲活动的人生观。 户外运动组织者
如何满足参与者的精神需求
户外运动,首先是为了满足人的精神需求而存在的。
一个具体的户外运动(比赛或者活动),如何满足参与者的精神需求,这是户外运动组织者最应该考虑的问题。
首先,要坚持普遍意义的户外运动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同时也要突出特殊形式的具体“三观”。
具体来说,探险、挑战类户外运动,在尽可能地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要突出“险和难”。不险,就不能称之为“探险”,不难,就不能称之为“挑战”。竞赛类活动要突出“比较”的特点,因此要特别强调公平、公正。休闲类活动要突出“自由性”,时间、地点、项目的相对随意性,创造快乐、轻松的氛围。
其次,要体现精神价值,最大程度地与文化结合。
户外运动首先是精神层面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组织活动时尽量地融合地区和传统的健康文化,以避免为活动而活动、为比赛而比赛的情况。
将户外运动的一般文化、项目的特色要求,与区域的文化、传统的文化结合,不仅能使一个户外运动项目具备“灵魂”,而且还能创造出一些独特的户外运动项目。
户外运动是一种“非标准”的体育运动,世界上没有一个户外运动是完全相同的,这是户外运动的特点,也是户外运动组织者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再次,要发挥参与者“自主”的主观能动性。
户外运动不是人类活动必须的事项,因此,所有的户外运动都是“自主性”的。只有充分体现户外运动的“自主性”,户外运动才能有吸引力和生命力。
拿自主性最差的竞赛来说,也是可以充分地体现“自主性”的。比如用“检查点”代替“比赛线路”,规定任务代替规定动作的方式,都可以有效地发挥参与者的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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