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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拟规定违规登山者最高可罚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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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2: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sports.sina.com.cn  2012年11月23日08:05  成都商报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目前已入围我省2013年立法计划候选立法项目;立法后“驴友”违规成本或增至1万~5万元,并且引进追偿机制,让违规者为救援成本买单。
  违规现状
  现行《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对违规登山的罚款为500~2000元,相比起来,救援成本动辄数万元
  立法计划
  违规成本或增至1万~5万元,并且引进追偿机制,让违规者为救援成本买单
  存在侥幸心理的驴友们要注意了,以后在四川违规登山,遇险后产生的救援费用可能会被追偿。
  成都商报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目前已入围我省2013年立法计划候选立法项目。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殷旭向记者透露,目前草案还在修改中,除了提高罚款额度之外,新草案还可能建立救援费用追偿条款。
  违规登山拟涨罚款
  想参考外省 最高罚5万元
  去年发生的四姑娘山违规穿越事件中,省山地救援总队及当地政府出动上千人耗费十几万元,救援违规登山者。救援任务完成后,对违规穿越“驴友”只给予了1500元的罚款。
  违规成本与救援成本为何有如此天壤之别?
  高敏是四川省登山协会副秘书长,同时也是四川山地救援总队总队长。他向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2006年以来在四川地区发生的驴友遇难事件约20起,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违规登山。
  “由于违规登山驴友的信息很难掌控,救援行动就会变得非常困难,因此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高敏称,最保守的估计,近年来直接的救援花费也在50万元以上,更不要提其他难以核算的无形成本了。而这些钱,除了其中几位家属补贴的3万元外,全部由政府支付。
  而对违规登山者来说,如按2001年出台的《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未经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登山活动的,以及变更登山时间、路线或山峰等未重新报批的”等违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登山团队警告,并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与动辄数万的救援费用相比,这项顶格处罚才2000元的条款受到诸多诟病。
  “我们将在新草案中提高罚款额度。”殷旭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在参考了西藏登山管理条例的处罚标准后,“计划将罚款额度提高到1万元、2万元甚至5万元,但现在还没有定论。”殷旭表示,罚款本身不是目的,只是为了起到震慑的作用。
  有望引进追偿机制
  让违规者为救援成本买单
  除了提高罚款额度,殷旭还向记者透露,新草案可能引进追偿机制,由违规登山遇难的驴友承担一定的救援花费。
  不过,在救援问题上,遇难者与救援者的认识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殷旭举例道,去年四姑娘山遇险驴友被解救之后,声称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多人来救他们。作为草案调研负责人的殷旭也在反思,“如果我愿意冒险,即便遇难了也与其他人无干”这种观点能不能成立。
  不过殷旭相信,政府的首要职责就是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因此不管驴友自己怎么看,一旦他们遇难了政府肯定要采取救援行动。“生命的安全也不完全是自己的事情,我们还有朋友亲人。”殷旭说,“实际上很多求救都是家人发出的。”
  殷旭认为,违规登山是对登山运动的不尊重,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尊重,同时也是对社会公众的不尊重。“由公众来为违规遇难驴友买单显然是不公平的。”殷旭指出,这也是我们探讨建立追偿机制的初衷。
  追偿机制可以给公众公平,但对违规登山者也必须公平。
  而这一点,恰好是该机制的难题,“难在救援花费的成本核算与评估,也就是说确定怎样的救援成本才是合理的。”殷旭说,“只有标准确定了,才能进行追偿。”由于标准难以确定,追偿条款能否最终入围,“还有待深入的调研与商议。”殷旭说道。
  成都商报记者 郭锐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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