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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将实施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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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0: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11月01日 13:54 来源:中国甘肃网 




        10月31日,兰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工作现场会在城关区召开。自今年6月1日起,城关区率先在全区实行居民门诊统筹后,截至目前,已有近16万参保居民已与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签约,发生门诊结算人数达到近2万人。目前皋兰、永登等县、区仍未开始实行居民门诊统筹,兰州市将以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为契机,在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的基础上,对居民市级统筹工作各个环节进行查漏补缺,力争在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实施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据了解,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享受对象为:各区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在我区就读并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除外),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后,经实地评估将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机构。
  城关区自今年6月1日起实行居民门诊统筹后,群众受益面不断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人数明显增加。截至目前,城关区有近16万参保居民已与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签约,发生门诊结算人数达到近2万人;城关区是中心城区,集中了全省的优势资源,居民门诊统筹模式的实施缓解了二三级医疗机构的就医压力,居民门诊统筹既方便了就近就医,又引导居民逐步形成了“小病到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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